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12号),和校党委《关于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参加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党发【2011】7号),为做好yl12311线路检测201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调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11年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从我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中择优选拔推荐45人,其中本科生30人,研究生15人。经管学院推荐人数为本科生5人,研究生3人。
在规定推荐名额之外,还可进行如下方式推荐:(1)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应用经济学、财政金融)定向选调,原则上同一专业不超过2人;(2)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经济学、财政金融等专业的研究生,可不占推荐计划;(3)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研究生,如符合沿海开发紧缺专业要求,可兼报定向选调。
二、选调条件
2011年选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毕业生,除须具备上述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水利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财政金融等专业要求,并志愿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等沿海开发地区工作。
三、推荐办法
初步推荐工作由学院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完成,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体毕业生,公开报名。学院组织考评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以及面试,确定各类选调生推荐人选报学校。学校对学院的初步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与面试,确定各类选调生最终推荐人选并报送省委组织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推荐后的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学校确定的选调生人选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报名,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登陆通过后,推荐人选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2、参加笔试。推荐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询。面试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3、进行面试。面试考察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面试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和奖惩等情况。
5、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6、组织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7、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
8、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学院。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学校按照学生的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根据各地对干部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沿海开发紧缺专业选调生,定向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分配后,按照公务员法和选调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学院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我院2011届应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于2011年2月28日18:00前将书面简历2份交至经管学院办公室辅导员处(逸夫楼5017),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予办理。学院拟定于3月1日对报名者面试。
请参加报名的同学近期做好面试、笔试及提交材料准备,不要离开南京。
相关情况可查看学校主页公告栏、就业指导网站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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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