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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使用推荐表和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 日期: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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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使用推荐表和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一)就业推荐表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就业推荐表相关内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就业推荐表中的学校评语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组织填写。

3、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妥善保存,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使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在正式达成协议时方使用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签署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不能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2、单位性质:要认真注明。

3、档案接收:该栏目必须详细填写。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要填写单位名称, 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要填写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所等。

4、学校代码为 10307,其他项目要如实填写。

5、就业协议书中服务期、试用期等条款必须如实填写。

6、各项条款要尽量填写,福利、违约金等要明确注明有无、具体金额。

7、甲乙双方可就乙方就读研究生、考公务员、乙方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注意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填写清楚。

8、就业协议书为双方协议(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只要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作为登记部门只是作为见证方,一般不需要盖章。因此,请毕业生谨慎签署就业协议。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就业协议书上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请在用人单位、研究生本

人签字生效后到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盖章。

9、每份就业协议书的号码均与毕业生一一对应,不可互相调换,在求职过程中一般不使用就业协议书, 在正式达成协议时方使用就业协议书。

10、就业协议书为一式四联,研究生签署就业协议后,将第三联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秘书登记备案后将第三联统一交到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三)就业协议书、报到证遗失的处理办法

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遗失后, 毕业生必须到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南农大校报、现代快报、南京日报等)刊登遗失启事,标明学校、学号、姓名、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的号码。毕业生本人书写补办

申请,经导师、研究生秘书签字后,附带相关报纸到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表格下载

毕业研究生违约申请表、 派回原籍申请表等表格可从研究生就业指导网站(http://jy.njau.edu.cn)直接下载。

(五)有关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84396035

(六)有关档案邮寄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档案室联系,电话: 84396225

(七)有关户口迁移等问题,请与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 8439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