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暂行规定
近年来,我校毕业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工作已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随着我校研究生校、院二级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为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派遣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第一、毕业研究生递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应届、往届毕业生均需将就业协议书(第三联)等材料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一般情况下,毕业生递交就业协议书(第三联)即可,特殊情况如下:
(一)特殊城市户口、档案接受函
1、单位所在地为上海、北京、深圳毕业后到上海、北京、深圳就业的研究生请在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同时,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开具接受函(或接受通知) ,并将函件和协议书(第三联)一同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如无接受函(或接受通知),报到证无法办理。
2、单位所在地为南京
毕业后到南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户口无法解决的,可将户口、档案挂靠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挂靠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必须有挂靠单位的书面材料;挂靠在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的,就业协议书(第三联)中必须加盖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章或其分中心人事代理章或有其他书面材料,否则无法正常派遣。
(二)升学、博士后进站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手续办理考取博士或进博士后站的,必须将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手续复印件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备案。考取公务员的,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可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必须将公务员录用通知复印件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三)派遣回原籍手续办理
毕业研究生本人填写派回原籍申请表,注明拟派县(区)人事局的名称(例如,南京市江宁区人事局),然后将申请表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四)违约手续办理
1、毕业研究生要加强诚信意识,签署就业协议书后,报到证未办理之前,原则上不允许另行联系其他工作。如情况确实特殊, 需要违约,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毕业生填写“毕业研究生违约申请表”,同时准备齐全以下 4 种材料:(1)个人违约的详细书面申请材料;(2)原单位就业协议书;(3)原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4)现拟去单位同意接收函。毕业生将“毕业研究生违约申请表”及其它 4 份材料同时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2、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研究生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后改派手续办理。 必须有原单位开具的解除人事关系的正式函件或证明,同时本人要书写领取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两份材料同时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研究生秘书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以下情况不列为违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在毕业离校前升学、 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含参照部门),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收取违约金。
第二、学院上交就业协议书(第三联)等材料学院研究生秘书要仔细做好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有关材料准备工作并严格审核,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要求毕业生及时修正。学院上交
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时间为: 1、对于应届毕业生:1-6 月间每月 15 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就业协议书(第三联)等材料交到研究生工作部;7-12 月每周的星期四下午 4 点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就业协议书(第三联)等材料交到研究生工作部。2、对于往届毕业生:每周周四下午 4 点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就业协议书(第三联)等材料交到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学校到江苏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对于夏季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学校首次到江苏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为 6 月下旬;春季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校首次到江苏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为 4 月上旬。 后续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为每周周五。报到证办理的截止时间是毕业后 2 年之内,如某研究生是 2007
年毕业,2009 年 12 月之前学校可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四、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领取,具体时间为: 1、应届毕业生首批就业报到证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工作部领取。
2、应届毕业生后续就业报到证及往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领取:每周周一上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工作部领取。
第五、毕业研究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
毕业研究生(应届、往届)直接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就业报到证,领取前毕业研究生必须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保卫处户口迁移手续除外)。毕业研究生本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并严格把关。
本规定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解释,即日起实施。
yl12311线路检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 00 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