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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8—2019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8-09-06
  • 编辑:郑琼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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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近期开展 2018—2019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流程

1、9 月14日 —9月24日,学生申请 、学院审核阶段学生登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助学贷款”入口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向学院提供相关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1)。

三、注意事项

1.认真指导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2.已经办理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得重复申请。

3.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按银行规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贷款,实行一次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已经办理过贷款的学生此次不再申请。

4.yl12311线路检测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及未成年人公证书格式(2000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者)请在附件查看


yl12311线路检测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