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与境外各高校的学生交流,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日本和韩国相关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换协议。2015-2016学年交换学习项目开始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交换学习项目汇总(具体信息见各交换学习项目简章)
序号 | 境外高校 | 交换学习时间 | 名额 | 招收对象 | 截止日期 |
1 | 中兴大学 | 2015.08-2016.01 | 2 |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 3月10日 |
2016.02-2016.06 | 2 |
2 | 嘉义大学 | 2015.08-2016.01 | 2 |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年级 | 3月10日 |
2016.02-2016.06 | 2 |
3 | 中州科技大学 | 2015.09-2016.01 | 3-5 | 专业:工学、景观及旅游管理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 3月10日 |
2016.02-2019.07 | 3-5 |
4 | 韩国首尔大学 | 2015.08-2016.01 | 2 | 专业:该校农业和生命科学学院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 3月10日 |
2016.02-2016.06 | 2 |
5 | 韩国庆北大学 | 2015.08-2016.08 | 4 | 专业:该校所有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 3月10日 |
6 | 日本千叶大学 | 2015.08-2016.08 | 1 | 专业:日语、科学、工程、人文相关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 1月15日 |
7 | 日本东京农工大 | 2015.10月-2016.09 | 3 | 专业:日语、工学、人文、农学相关 年级:本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1月15日 |
8 | 日本宫崎大学 | 2015.10-2016.02 | 4 | 专业:该校所有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 3月10日 |
9 | 日本鹿儿岛县立短期大学 | 2015.10-2016.02 | 2 | 专业:日语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 3月10日 该项目由外国语学院负责选拔 |
2016.03-2016.08 | 3 |
10 | 日本筑波大学 | 2015.10-2016.03或2015.10-2016.09 | 2 | 专业:资源环境、生命科学相关 年级:研究生一、二年级 | 3月10日 |
11 | 丹麦奥胡斯大学 | 2015.9-2016.1或2015.9-2016.1 | 2 | 专业: 该校开放专业年级:本科三、四年级 | 1月15日 |
12 | 比利时根特大学 | 2015.9-2016.1或2015.9-2016.7 | 3 | 专业: 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四年级、硕士研究生 | 3月10日 |
﹡具体专业列表详见具体项目简章
注:根据我校与对方学校实际交流情况,选派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项目具体信息请见:http://coie.njau.edu.cn/ch/readnews.asp?id=1440
二、费用
1.须向我校交纳学费,对方学校免学费;
2.往返旅费及在外期间生活费用均自理,具体参阅各项目简章。
三、选拔方案
(1)各相关院须按项目简章的条件和标准,遵守“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并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订相应遴选细则,确保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项目;(2)各相关学院根据各项目报名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顺序;
(3)每个学院每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次;
(4)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合教务处和学工处对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报送对方学校。
(5)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可重复申请;已参加过交换生项目或奖励性质长期(3个月以上)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学生不可再次申请。
(6)推荐人须经对方学校审核并正式录取后方可获得交流学习资格。
四、选派流程
按照对方大学项目要求,本次选派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月15日前——日本千叶大学、日本东京农工大学、丹麦奥胡斯大学项目截止
3月10日前——其余交换生项目截止
时间 | 步骤 | 内容 | 备注 |
1月8日前 | 第一批项目申请 |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 详情见项目简章 |
1月15日前 | 第一批项目申请材料报送 | 各学院组织评审并报送《yl12311线路检测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汇总推荐表》(见附件)及学生申请材料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月20日前 | 第一批项目汇总、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对方学校。 | 名单将于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
1月25日前 | 组织入选学生准备外方大学所需申请材料 | | |
3月5日前 | 第二批项目申请 |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 详情见项目简章 |
3月10日前 | 第二批项目申请材料报送 | 各学院组织评审并报送《yl12311线路检测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汇总推荐表》(见附件)及学生申请材料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3月20日前 | 第二批项目汇总、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对方学校。 | 名单将于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
4月5日前 | 组织入选学生准备外方大学所需申请材料 | | |
五.报名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1)yl12311线路检测本科生/研究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见附件);
(2)综测排名(综测排名模版见附件);
(3)GPA排名(GPA排名模版见附件);
(4)中英文成绩;
(5)各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见各项目简章)
咨询电话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交流科 84399573
地 址 :行政北楼D610
注:拟申请同学请于规定时间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逸夫楼5017),学院将根据学校、学院要求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