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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yl12311线路检测关于选拔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 日期:20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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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18号)精神,学校启动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为了做好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招募、组织和管理工作,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花亚纯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恬  尤树林  方  鹏  刘兆磊  罗英姿  夏镇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

  主  任:夏镇波

  副主任:王  超

  二、招募人数

  我校今年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募10人,男女不限,不占学院推免生名额。

  三、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于2014年7月起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二)英语CET4级426分及以上。

 (三)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为专业前二分之一,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具备以下条件者,学习成绩可放宽至GPA在3.0以上:

  1.中共党员;

  2.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主力(特等奖或金奖前5人、一等奖或银奖前4人、二等奖或铜奖前3人、三等奖前2人);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学生(以教务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4.获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5.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

    6.曾担任校学生会和校级学生组织(不含社团)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并获得校级表彰;

    7.曾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等院级学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并获得校级表彰。

(六)具备推荐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同学可同时申报支教团和直接推免,若被支教团录取则不再参与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

(七)被研究生支教团录取,可选择免试推荐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也可选择免试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招募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要根据《yl12311线路检测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和统一选拔。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不超过3人)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学校统一选拔。

  (二)时间安排

1.9月22日前,各学院在前期宣传动员、公开报名(应征求家长和导师意见)、院内选拔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贾媛媛;联系电话:025-84396635。

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历年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历年综合测评(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家长意见书;

  (7)个人详细经历。

  2.9月23日至24日,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院推荐人员集中面试,确定拟推荐名单(含递补); 

  3.9月25日至29日,拟推荐人员(含递补)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学校体检、全校公示,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4.10月15日前,志愿者按照推免程序要求,到学院领取江苏省考试院下发的《推免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推免程序。

  5.10月下旬,学校将招募工作情况及招募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6.以上程序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一经确认录取,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否则将取消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时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保留1年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入志愿服务地。

  (四)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公告栏《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实施方案》)。

(五)志愿者服务期满,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学校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七、组织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督导员和督导员助理,开展支教团成员考评、激励和服务工作。

  (二)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因身体或其它任何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从候选人中依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附件:

  1.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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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yl12311线路检测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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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家长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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