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 日期:2013-07-31
  • 编辑:
  •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326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相应条件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往届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我校拟向教育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本周三(731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人员名单先报送人事处。其他材料可尽快准备,包括:《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和有关附件材料。以上材料请先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84396010

电子邮箱:kgk@njau.edu.cn

校人事处

2013730




  附件下载: 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