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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
  • 日期: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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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

(经管学院学位分会2013614日通过)

申请人必须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目前至少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或主持省部级竞争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国家级重点或重大项目1项以上,到校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核心期刊榜前二类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类刊物发表研究论文3篇以上,或者在SSCISCI、《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学术型文章)上至少发表1篇。

2、近5年申请人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排序前3名)或省部级三等奖科技成果奖励(排序第一),或有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重要政策性建议的,需在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榜一类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

 

《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

(经管学院学位分会2013614日通过)

申请人近五年至少主持部省级以上竞争性科研项目1项,且目前在研课题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榜前二类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一类刊物发表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者获得地厅级奖励一项以上(排名第一)或部省级奖励一项(排名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