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步、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登录江苏省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填报就业协议书信息(提交协议书第二联复印件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往届生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第二步、院系审核学生填报的就业协议书信息。
第三步、研究生工作部终审,将学生就业信息导入派遣系统,至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第四步、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红联。报到证白联交研究生院档案室,直接寄发档案。
第五步、毕业研究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
第六步、毕业研究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电话:84395432)
第七步、毕业研究生凭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单到工作单位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
有关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84396035。
有关档案邮寄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档案室联系,电话:84396225。
有关户口迁移等问题,请与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4395432。
研究生就业手续指南
1、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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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推荐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就业推荐表相关内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2)就业推荐表中的学校评语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组织填写。(3)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妥善保存,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使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在正式达成协议时方使用就业推荐表原件。
3、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不能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2)单位性质:要认真注明。
(3)档案接收:该栏目必须详细填写。填写前确认单位是否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要填写单位名称;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要填写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所等。
(4)学校代码为10307,其他项目要如实填写。
(5)就业协议书上学生个人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每生一份,在求职过程中一般不使用就业协议书,在正式达成协议时方使用就业协议书。
(6)2013年新版就业协议书一式二联,研究生签署就业协议后,将第二联复印件交给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审核。
4、单位所在地为上海、北京、深圳,有哪些注意事项?
到上海、北京、深圳就业的研究生在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同时,需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开具户口接受函(或接受通知),并将函件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如无接受函(或接受通知),无法开具到以上城市的报到证(本地生源学生除外)。
5、申请上海、北京、深圳的户口失败之后,如何处理?
研究生可到其他城市(如南京)人才市场开具户口接受证明,也可填写派回原籍申请表申请派回原籍,这样学校即可办理开至上述人才市场或原籍的报到证,毕业生本人则到上海、北京、深圳工作。
6、单位所在地为南京,单位无户口接受权的如何处理?
毕业后到南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户口无法解决的,可将户口、档案挂靠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挂靠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必须有挂靠单位的书面材料;挂靠在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的,就业协议书必须加盖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公章或有其他书面材料,否则无法正常派遣。
7、考取公务员的,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可不签订就业协议,凭录用通知或证明至就业网络联盟注册信息,同时将录用通知或证明复印件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方可派遣。
8、派遣回原籍的手续如何办理?
因个人原因(回家工作、工作单位无法解决户口问题等)拟派回原籍的,研究生本人填写《派回原籍申请表》,注明拟派县(区)人事局的名称(例如,南京市江宁区人事局),然后将申请表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学校将为其办理派回原籍的报到证。就业的要同时提供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等材料。
9、未签就业协议(只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办理报到证吗?
不可以办理报到证,但如果有户口、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的接受函,可以办理派至相关人才市场的报到证。
10、就业协议书何时生效?
目前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为 2 方协议,用人单位、毕业生签字后即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定向、委培类研究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定向委培研究生一般无需办理报到证。如需要办理,必须出具原单位开具的解除人事关系的正式函件或证明,同时研究生本人要书写领取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的申请,两份材料同时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方可领取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
12、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毕业研究生要加强诚信意识,原则上不办理违约手续。如情况确实特殊,需要违约,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毕业生填写《毕业研究生违约申请表》,同时准备齐全以下 4 种材料:(1)个人违约的详细书面申请材料;(2)原单位就业协议书;(3)原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4)现拟去单位同意接收函。毕业生将《毕业研究生违约申请表》及其它4份材料同时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处理。
13、哪些情况不列为违约?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收取违约金。毕业生将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后,学校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4、报到证已办理后,可以重新改签吗?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不得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报到证已办理后,学校原则上不为其办理改派手续。
15、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遗失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推荐表或协议书遗失后,毕业生必须到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启事,标明学校、学号、姓名、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的号码。同时书写补办申请,经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签字后,随报纸到研究生工作部办理补办手续。
16、报到证办理的截止时间是多久?
毕业后 2 年之内,如某研究生2007 年毕业,2009 年 12 月之前学校可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
1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何处理户口、档案,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根据《yl12311线路检测未就业毕业研究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填写《未就业毕业研究生户口、档案转移申请表》,户口、档案可以保留在学校 2年。毕业生也可以到人才市场开接受函或申请派回原籍,这样户口档案就可以转到人才市场或原籍。
18、报到证遗失了,如何补办?
至研究生工作部开具联系函,凭联系函和本人身份证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补办。
19、有关表格从哪儿下载?
相关表格均可从研究生就业指导网站(http://jy.njau.edu.cn)直接下载。
20、各办事部门联系方式:
(1)有关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84396035,地点:行政北楼(原金陵研究院)D412
(2)有关档案邮寄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档案室联系,电话:84396225。地点:行政北楼(原金陵研究院)D415
(3)有关户口迁移等问题,请与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4395432。地点:行政楼B105。
(4)研究生工作部电话:84395050,地点:行政北楼(原金陵研究院)D419
(5)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点: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旁边;网址:www.91jo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