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9〕16号)文件要求和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进行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 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进一步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核和选拔,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倾向等作为选拔博士生的重要评价标准,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因此,要重视复试考核工作,考核重点放在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导师应加强自律,树立品牌意识,规范操作。保证博士生招生录取公平和公正。
三、 招考生初试分数线
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外国语与业务课总分不低于180分。对口支援计划单科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科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120分。
四、 招生名额
1、招生名额包括招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三种类型招生和跨专业、跨学院招生名额。以学院为单位分配,主要考虑招生导师情况、学科点、科研平台、高级人才、科研经费、科研产出、生源和就业等因素进行分配。导师包括去年遴选有资格招生的导师和新引进的人才,导师的跨专业、跨学院招生名额均在导师登记学院中分配。分配的名额均包含江苏省农科院、浙江省农科院等合作单位和校外兼职导师的招生名额。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
2、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总数一般不超过3名,其中招收在职人员考生不超过1名。招收第2名起(不含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招生导师除正常缴纳助研津贴外,还须缴纳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自然科学专业每名每年10000元,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每名每年5000元。导师应兼顾招收招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招生总数包括招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三种类型招生和跨专业、跨学院招生。
3、校外兼职导师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除正常缴纳助研津贴外,还须缴纳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自然科学专业每名每年10000元,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每名每年5000元,并实施隔年招生。
五、 复试
1、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选拔。直博生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直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南农大研招字2009[42号])文件要求进行选拔。
2、招考生均须通过复试考核。招考生复试小组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也可以由招生导师组织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5名该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3、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交流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倾向等等。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对复试成绩进行记分,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对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程度)、综合素质(科研工作经历、学术背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工作实绩)、创新能力(对所报考专业领域前沿知识掌握程度,对就读期间科研设想是否具有独创性和科学性等)和外语交流能力等四个部分,每部分满分25分。复试小组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录取排名办法。当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
4、复试过程、复试成绩和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在《复试记录表》上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记录单》和相关过程材料交所在学院保存备查。
5、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初试不同的拟录取专业硕士主干课程。加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中的知识面,其成绩仅供录取参考,不参与录取排名。加试课程考试由学院组织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部分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相对名列前茅,业务优秀的考生,或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贡献或成果的考生,可以申请破格复试。申请破格复试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人数的5%。申请破格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低于复试基本要求成绩不超过5分。破格复试考生需经本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于5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破格复试考生录取指标均包含在已分配的各学院录取名额中。
六、 录取
1、直博生已经过选拔者可直接录取。硕博连读生按照考核结果及导师招生名额统筹考虑录取。招考生录取排名方法由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要求在下述两种方法中选择:①将复试考核成绩与初试总分按一定比例相加后排名;②初试成绩作参考,仅按复试成绩排名。
2、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一年级博士生的奖学金在录取时确定,并按《yl12311线路检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研发[2009]111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各学院应在录取时确定授予博士生奖学金的等级。
3、招考生复试工作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结束后,由各学科点填写学科点拟录取名单表,交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录入,校对无误后打印全院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院长审核并签字后于5月18日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 导师助研津贴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导师招收脱产博士生须缴纳基本助研津贴。详见《yl12311线路检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yl12311线路检测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