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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机房管理办法(2011.9.1起实施)
  • 日期:201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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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机房管理办法

    1卫生管理:

请做好各自桌面的清洁工作,要求物品摆放整齐,无果壳纸屑。

每周学院辅导员检查一次个人机位卫生,分为“优、中、差”三个等级,如有三次检查结果为“差”,即取消其机房使用资格。

2、安全管理

机房有专人管理钥匙,其他同学勿私配钥匙。

严禁擅自拆动电脑配置毕业前学院对电脑进行验收,人为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3、储物柜管理

机房外储物柜,每位机房人员配置一个,领取时需交钥匙押金20元,毕业离校时凭钥匙退还押金。

以上规定从20119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