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关博士生:
通过博士答辩后,需要分别向研究生院学位办(生科楼A1007)和学院提交有关材料。
1、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材料: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请各位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于6月15日上午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有关材料(提交材料详见学院网上通知http:/info_Show.asp?ArticleID=3396)。
2、向学院提交材料:
所提交的材料请于6月16日上午前交给答辩秘书(提交材料详见学院网上通知http:/info_Show.asp?ArticleID=3396)。。
请各位抓紧时间,及时提交材料。谢谢合作!
院科研办
201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