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成〔2011〕157号
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各项部署,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应用性科技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科技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从2011年度起,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增设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同时,为鼓励生产一线工人的科技创新,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增设工人创新奖励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省科学技术奖应用类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应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类研究成果。申报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本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凡在2010年度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今年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纠纷解决前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4、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5、申报工人创新项目必须是在职一线职工在工作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组成。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
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09年2月28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基础类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是2009年2月28日前发表的,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套,其中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纸质申报材料除附件部分外由申报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不需另加封面,竖装,纸型为A4,左边装订,字型不小于5号。
4、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附件部分应是原始件的扫描,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5、2011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设9个专业组(见附件1)。请按申报成果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专业组,并在《推荐书》首页正确填写所属学科评审组名称和代码。基础类科技成果按照应用前景选择相应的学科评审组及代码。《推荐书》首页上完成单位的名称书写必须与加盖的公章一致。
6、工人创新项目的成果完成人需由当地工会组织出具其为一线职工的有效证明。
五、推荐要求
1、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仍采用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含驻地部省属科研院所)的推荐工作;省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含直属单位)的推荐工作;部、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厅归口推荐。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联名(两名)推荐一项申报项目,每位院士每年推荐项目不超过两项。在苏籍院士推荐和驻宁部省属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江苏省科技情报所。推荐名额见附件2。
3、推荐单位于2011年6月15日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省科技厅按分配名额分发)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根据推荐指标选拔确定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并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单位按照获得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实施在线填写并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专家推荐及部属科研单位申报的,请与我厅联系获取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4、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和公正。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并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
5、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三阶段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二是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驻科技厅监察室负责监督评审全过程,并接受(实名)举报投诉。
六、其他事项
1、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 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并同时报送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表》软件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下载。
3、各推荐单位对本部门申报项目在线审核后,从在线申报系统打印汇总表二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连同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科技情报所207室。
4、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组织申报要求将另行发文通知。
5、推荐单位在填写推荐单位意见中要特别写明申请奖励等级,要客观把握申报项目的实际水平。如申报的奖励等级与专家评审确定的奖励等级不同,应注明是否同意评审确定的奖励等级。
地 点:南京市龙蹯路175号。
联系人:蒋岚、张青 电话:025-85400396、85422683
省科技厅成果处联系人:兰涛 电话:025-83213295
省科技厅网络管理中心联系人:何如徽(有关申报软件程序事宜),电话:025-83617267,姚含:15951957311
附件:1、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专业组代码
2、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表
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专业组代码
专业组
及代码 |
评审组
名称及代码 |
评 审 范 围 |
一、电子信息及系统科学 |
网络与通信 |
无线通信,光通信,卫星及微波通信,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与网络安全,三网融合及终端设备,短距离无线通信,多媒体移动终端,电信增值服务,有线及广播电视等。 |
计算机与
软件 |
计算科学及应用技术(云计算、并行计算、可信计算等),海量数据处理与挖掘技术,语言识别及中文信息处理,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及中间件,数字媒体(动漫、网游、创意设计),软件服务及外包等。 |
微电子及元器件 |
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半导体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关键配套材;新型传感器,传感网芯片,RFID,传感网节点产品;微纳器件,MEMS,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发光器件,片式元器件等。 |
二、生物技术与医药 |
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 |
生物技术,基因工程,蛋白质,核酸,多肽,干细胞,疫苗,生物芯片,组织工程,工业生物技术,能源生物技术,生物环保技术,生物医学电子技术等。 |
药学 |
化学新药,现代中药,制药工程技术,放射性药物,生物技术药,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与药品筛选,药物实验动物学,药物统计学等。 |
医疗器械及材料 |
生物试剂,医用材料,人工器官,疾病诊断仪器,大型医疗装备,制药器械,制药工业专用设备等。 |
三、能源与节能 |
新能源 |
太阳能技术及测试与装备,风能技术及控制系统,关键零部件,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核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技术与装备等。 |
高效节能与减排 |
能源动力系统节能减排技术,石油、天然气、化工系统节能减排技术,矿业、冶金、建材系统节能减排技术,轻工机械、印染纺织系统节能减排技术,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等。 |
动力电气 |
智能电网技术,超导技术,发电与电站工程,输变电技术,高电压与绝缘,继电保护,电力系统自动化,电机与电器,动力,锅炉,热力系统等。 |
四、材料与化学工程 |
无机材料 |
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材料,陶瓷材料,玻璃材料,特种功能材料,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等。 |
有机高分子材料 |
有机高分子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聚合物复合材料,高分子液晶材料,天然高分子产品加工等。 |
金属材料 |
钢铁冶金技术、原料与处理技术,钢铁加工与制造技术,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加工与制造工艺技术等;金属复合材料,高性能合金材料,高性能稀土材料等。 |
化学工程 |
化工工程技术及装置,石油炼制技术,有机化工,煤化工,合成树脂与塑料,化学纤维,橡胶技术,无机化工,精细化学品,生物化学,电化学等。 |
五、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 |
装备制造 |
数控机床装备、工程机械装备,纺织机械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自动化制造装备,能源与动力装备,冶金装备,煤炭与矿山装备,电力设备装备,交通运输装备,流体传动装备等。 |
先进制造与自动控制 |
数字化与智能化制造技术,机器人与智能控制,工业自动化,先进控制与设备,绿色制造等。 |
仪器仪表 |
仪器仪表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光学仪器,环境监测仪,热工与化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
机械技术 |
机械设计,机械原理与零件,热加工工艺与设备,通用机械技术与设备,流体机械技术与设备,极端机械制造技术、精密模具等。 |
六、资源与环境 |
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 |
环境学,气象学,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报等。 |
环保监测与技术 |
环境监测与预报,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水、固、气污染防治技术及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环保成套技术及装备等。 |
资源开发
利用 |
土地资源调查与利用,海洋资源调查与观测,矿产、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开采工程,石油、天然气储存与运输工程,工程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生态地理调查、评价与规划,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治,工程地震技术等。 |
安全生产技术 |
凿岩爆破工程,井巷工程,矿山压力与支护,矿山生产安全,劳动安全技术,消防工程等。 |
七、建筑、水利与交通 |
土木建筑 |
土木建筑结构、规划,土木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岩土,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 |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勘测、施工,河流泥沙工程,海洋工程,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洪抗旱减灾,陆地水文,大坝监测等。 |
交通运输 |
运输安全管理,城市道路运输工程,水路运输,港口设计技术,船舶工程,造船专用工艺,机场及航空运输,铁路、城轨车辆系统等。 |
八、农业与林业 |
农业 |
作物育种,农业生物工程,作物栽培,土壤与肥料,植物保护,农业设施与机械装备,食品加工及其副产品和利用,食品安全等。 |
林业 |
林木育种,经济林,园艺,果树等。 |
养殖业 |
动物育种与繁育,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兽医学,畜禽养殖等;水产品种选育与增殖、贮藏与加工,水产饲料与病害防治等。 |
九、医疗
卫生 |
内科 |
心血管,呼吸,肾脏,胃肠,内分泌等,放射医学。 |
外科 |
外科普通,神经外科,胸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妇产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等。 |
基础与预防医学 |
流行病学,传染病预防,卫生检验学,放射卫生学,保健医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等。 |
中医中药 |
中医学、中药学、针灸学、中西医结合。 |
附件2:
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表
一、各省辖市推荐名额如下:
南京 50项 无锡 45项
徐州 30项 常州 40项
苏州 45项 南通 40项
连云港 20项 淮安 20项
盐城 30项 扬州 30项
镇江 30项 泰州 30项
宿迁 20项
二、省有关部门及单位推荐名额如下:
省农业科学院 10项
驻宁的部、省属科研院所 各3项
省卫生厅 90项
省教育厅 120项
省总工会 3项
其他厅、局 各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