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日期:2011-05-17 来源:成果科 作者:admin
各学院、专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现将我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二、申报具体要求:
参见附件《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三、进展安排
1、5月30日前,学院宣传发动、组织论证,确定申报意向,将申报意向(申报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参加单位)报科技处成果科。
2、6月30日前,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工作要求,完成报奖成果的成果登记及鉴定查新等工作,收集汇总附件材料及成果应用证明等;课题组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中各类奖项申报书电子版格式,完成申报书的草拟工作。
3、7-8月,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学院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查所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签署意见并参照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课题组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完善申报材料。科技处分发网络申报权限,课题组熟悉申报系统,并填报申报材料。
4、8月20日,学校汇总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附件:
1、教育部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