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79号)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下达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苏教助【2010】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兹开展本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贷款)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我校全日制研究生,2010届毕业生除外;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的户籍均在江苏省同一县(区)内;
5、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贷款用途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暂实行当年申请、当年发放的原则,贷款用途仅限于在校期间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最高申请限额不得超过6000元。
三、时间安排
1、5月19—22日,宣传动员阶段
学院向江苏生源的学生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下发《yl12311线路检测201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
2、5月23—25日,学生申请阶段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yl12311线路检测201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上报各学院。
3、5月26—6月3日,材料的审核、汇总及上报
学院对本院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于5月28日前将贷款申请材料报送至研工部,附件1以纸质形式报送,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纸质材料请交至研工部(生科楼A1002),电子版请发送至luling@njau.edu.cn。
四、其他
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后,凭学生证、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江苏省籍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与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的经办网点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合同等相关手续。
附件1、yl12311线路检测201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件2、201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收集表(见邮箱,此表附操作说明,不允许对此表的样式、格式控制进行私自改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