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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 日期:20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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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二、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09年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55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每个研究方向一般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40—80万元。

四、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课题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体现出较高的应用对策价值和学术含量,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

    2、本年度重大项目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主,投标者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围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充分的实地调查研究,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须建立在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基础之上。预期研究成果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新观点,同时在决策依据上提供科学、准确的案例和数据支撑。

    3、本年度重大项目设立若干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设计论证要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体现出较高的思想含量和学术价值,预期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精品力作。

    4、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基础理论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六、时间安排

    1、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附件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于2009年11月3日前交科技处项目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请各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科学论证,先于2009年9月18日前将课题研究方向、课题名称等基本信息发至科技处项目科邮箱:kjcxmk@njau.edu.cn,将初稿于2009年10月13日前交科技处,10月15号左右江苏省规划办组织专家预把关后修改定稿。项目申报费另行通知。

附件:

1、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投标申请书

3、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