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我校200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了,通知详见研究生院文件,请需要申请的研究生相互转告按时准备好材料。
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79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行江苏省分行《关于下达200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苏教助【2009】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及用途
1、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贷款: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我校全日制研究生,2009届毕业研究生除外;
(4)本科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的户籍均在江苏省同一县(区)内;
(5)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2、贷款用途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暂实行当年申请、当年发放的原则,贷款用途仅限于在校期间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超过6000元者,最高申请限额不得超过6000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和名额
今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达给我校的总金额为220万元,拟定人数为400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可以申请。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
1、工作程序
(1)学院向江苏生源的在校研究生宣传并下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知。
(2)个人申请:研究生下载《yl12311线路检测200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要求填写。
(3)学院汇总:各学院将附件1送交工作部,《yl12311线路检测200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luling@njau.edu.cn 。
(4)学校对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认定,审核、上报研究生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
2、时间安排
(1)学院宣传,研究生申报阶段:5月11—19日。
(2)研究生院初审阶段:5月20日
(3)学校汇总上报阶段:5月21—28日。
四、其他
研究生申请获得批准后,凭学校出具的江苏省籍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与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的经办网点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手续。
研究生工作部
2009年5月11日
附件1:yl12311线路检测200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件1
yl12311线路检测200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申请贷款学生基本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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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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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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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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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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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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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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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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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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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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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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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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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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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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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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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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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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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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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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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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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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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信息(一般在父母中任填1人) |
共同借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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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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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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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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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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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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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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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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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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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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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信息 |
贫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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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原因(2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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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金额______元(最多为6000元),其中:学费_____元;住宿费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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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户籍所在地指户籍所在省和县(市、区),填写例如“江苏省高淳县”、“江苏省江阴市”、“南京市鼓楼区”。
2、“贫困类型”根据资助的优先顺序依次为:(1)孤儿;(2)烈士子女(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3)无收入(指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4)重病户(指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5)低保户;(6)双下岗(指父母均下岗);(7)纯农户(指农村除农业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8)低收入(指其他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就学基本费用的情况)。
3、共同借款人一般在父母(法定监护人)中任填1人(该家长户籍必须与学生本人入学前在同一县、市或区内),联系电话必须真实且能与家长联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