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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2008年上半年已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注意了!
  • 日期: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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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关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接校研究生院通知,请各位已完成论文答辩的硕士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于6月17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提交答辩材料(具体见院网站通知),博士研究生于619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具体见院网站通知)和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及博士生发表论文复印件等有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请各位抓紧时间,及时提交材料。谢谢合作!

                 院研究生办

                 2008.6.16

另:研究生离校存查表研究生院已更新,请在此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或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