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关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接校研究生院通知,请各位已完成论文答辩的硕士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于6月17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提交答辩材料(具体见院网站通知),博士研究生于6月19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具体见院网站通知)和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及博士生发表论文复印件等有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请各位抓紧时间,及时提交材料。谢谢合作!
院研究生办
2008.6.16
另:研究生离校存查表研究生院已更新,请在此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或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