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申请
1、本院教师和研究生可以申请使用固定观察点数据,研究生使用数据需以导师为申请人提出。需要使用数据的师生须填写《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使用申请表》,并提交学院科研办。
2. 院科研主管部门对数据使用申请予以审议和批准,并根据数据使用申请情况,协调和安排具体派遣时间和使用期限,出具派遣证明。原则上每次申请使用期限不超过2周,如确需延长使用时间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安排二次派遣。
3、使用数据的师生凭派遣证明和身份证件赴北京农业部农研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报到。农研中心凭派遣证明和身份证予以接待,并对数据的具体使用进行安排。
数据使用
4、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提供固定办公室和电脑设备使用观察点数据。使用者不得随意改动网络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考出或带出数据,所有数据计算结果需经农研中心网络管理人员输出。
5、使用数据得到的任何计算结果,仅限于双方商定的研究课题使用,如需公开发表时需经经管学院与农研中心双方同意。任何使用固定观察点数据发表的成果必须以yl12311线路检测为第一署名单位。
6、在农研中心整理计算数据期间,农研中心协助安排相应的食宿。离开北京时,需交回办公室的钥匙和门卡、饭卡。
7、遵守农研中心的作息时间,需加班时与农研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协商。
8. 遵守农研中心的其它相关规定。
9、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生效,由院办公会解释。
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 | 申请使用数据起止日期 | |
数据使用人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身份 | 教师 硕士生 博士生 |
数据使用目的 | |
预计成果去向 | |
课题研究计划 | (可加页) |
使用人承诺 | 本人承诺遵守学院及农研中心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固定观察点数据发表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yl12311线路检测。如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数据使用人: 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使用固定观察点数据发表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yl12311线路检测。如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数据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院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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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使用派遣证明
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
兹介绍我院_______老师/同学于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来使用固定观察点数据,相关研究计划附后,请予以接待为盼。
yl12311线路检测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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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点数据即日可以申请,欢迎大家积极申请。